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三明市三元区松阳煤矿1号井等3家煤矿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45号)
三明市三元区松阳煤矿1号井等3家煤矿:
我委于2006年4月1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根据《
煤炭法》、《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炭生产许可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以下3家煤矿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一、三明市三元区松阳煤矿1号井主井坐标变更为X:2885416.34 Y:39568163.89 Z:+739.22;井田范围变更为:A,2884600 39568200、B,2884920 39568500、C,2885350 39568500、D,2885780 39568200、E,2885600 39568000;标高为818.8米至450米;井田面积变更为0.3595平方公里;生产许可证号变更为X130411001G1。
二、三明市联发煤业有限公司大竹林工区矿井名称变更为三明市联发煤业有限公司大竹林工区二号井;矿长由何兴基变更为张乃三;生产许可证号变更为D130404010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