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武平县岩前红光加油站等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6〕250号)
武平县岩前红光加油站等单位: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的原址改建武平县岩前红光加油站,迁建尤溪县运盛加油站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