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安溪黎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54号)
安溪黎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股权的申请以及泉州市贸发局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股权变更。你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安溪县黎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出资155万元;福建安溪荣坤工程机械厂出资110万元;王南稀出资115万元;白彩霞出资120万元。
请持本批复及《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35017A10002)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待商务部统一换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