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市局各处室、市局直属单位:
200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廉政建设,确保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节俭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解决林业系统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带着感情,深入国有林场及困难职工了解情况,实实在在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建立健全送温暖慰问活动长效机制,扎实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访贫问苦活动,要切实做好军烈属、伤残公安、老干部遗孀、特别困难职工等重点慰问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科技人员及离退休老同志的慰问工作。
二、大力提倡节俭健康的节日风尚。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自觉与广大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带头过紧日子。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尽量减少各种联谊会、茶话会。纪检监察、审计和计财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大力提倡强身健体、陶冶情操、节约环保、积极向上的休闲方式,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积极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巩固大下访活动成果,对已解决的重复信访案件和息诉息访的上访老户进行回访,做好节日期间的日常接访工作。要结合年末岁尾的送温暖工作,开展干部“大走访”活动,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退耕还林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掌握不稳定苗头,尽量使群访集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市局直属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在节前深入开展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落实“五定”措施,及时整改,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在最短时间、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科学调度,果断处置,避免事态恶化、损失和影响扩大。
四、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直属单位节日值班安排情况要在12月底前提前报送市局办公室。局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局森林防火值班和政务值班的时间安排(详见附件),按时到岗到位,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详实地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带班局领导要在岗在位,要随时检查、了解值班工作情况。要督促值班人员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如遇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在及时向带班局领导报告。要认真做好局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查,防止失窃、失火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林业系统工作有序推进,让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祥和、安定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