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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林业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3.8.3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3.8.4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3.8.5 局机关各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30年
  3.9 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3.9.1 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                永久
  3.9.2 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录                30年
  4 本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团、工会、保卫、信访工作、议提案办理等文件材料
  4.1 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     永久
  4.2 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30年
  4.3 人事任免文件              永久
  4.4 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4.4.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4.4.2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4.4.3 局机关内部表彰、奖励的        30年
  4.5 对本局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4.5.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永久
  4.5.2 受到警告处分的            30年
  4.6 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4.7 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4.8 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4.9 职工名册                永久
  4.10 党、团、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4.10.1 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永久
  4.10.2 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永久
  4.10.3 党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             永久
  4.10.4 情况反映、工作简报          10年
  4.11 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      10年
  4.12 本局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4.12.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4.12.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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