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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第五大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第五大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丹政发〔2006〕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丹东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第五大队组建于1996年,下设4个中队,现有警力25人,辖区面积2.5平方公里。建队10年来,他们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执法为民,无私奉献,以出色的工作业绩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自1996年以来,巡警五大队民警们为民排忧解难1950余次,为群众办好事2380多件,挽救群众生命16次,为受骗群众挽回损失近百万元,有30多名农民工受到过巡警五大队的救助,帮助110多位迷路老人和儿童找到了家,将5名弃婴送到了福利院并担起了经常抚慰的责任。丹东市内媒体、《时代商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香港凤凰卫视等媒体对他们的事迹都相继给予了报道。社会各界对此反响强烈,纷纷对丹东巡警五大队民警人性化执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建队10年来,他们先后收到锦旗92面、表扬信312封, 6次被市局评为“优秀科所队”;被丹东市委、市政府授予“学雷锋先进集体”、“青年文明号”;被省厅评为“110报警服务系统先进单位”、“基础建设先进单位”、“追逃工作先进单位”;3次荣立集体三等功,连续4年被省公安厅授予“人民满意单位”;先后有58人次立功受奖,涌现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人、“省满意民警”3人,有3人荣立二等功、17人次荣立三等功。
  为弘扬巡警五大队的优秀品质和作风,激励全市广大公务员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为构建和谐丹东而努力奋斗,市政府决定,给予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第五大队记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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