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挥优势,加大林业信贷投入力度
各县级人民银行要根据当前林业发展特点,制定对林业信贷支持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利率和窗口指导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贯彻落实林业信贷政策,切实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促进森林资源培育和林业产业发展;要做好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资金支持试点工作,促使其转换经营机制,发挥其点多面广、熟悉农村及林业的优势,同时,还要用好支农再贷款,使其成为县域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主力军;各商业银行要利用各自业务优势,整合金融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开拓林业信贷业务,加强授权授信管理,配备和充实农村基层一线信贷人员,加大对林业信贷投入,逐步提高全市林业贷款在贷款总额中的比重;要根据林木、林地资源资产质量状况合理确定抵押率,但最高不得超过60%;要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贷款手续,完善对林业信贷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六、试点探索,认真开展森林保险工作
森林保险作为增加林业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机制,不仅有利于林业生产经营者在灾后迅速恢复生产,促进林业稳定发展,而且通过保险可减少林业信贷风险。各县(市)区应成立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和保险公司组成的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森林保险试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森林保险按照低保税、低保额、保成本的原则,在考虑林业生产经营者和保险公司双方承受能力基础上,确定不同灾害、不同损失程度的保险费率和保额。林业部门要研究制定不同灾害的鉴定标准、方法和程序,由简入繁,先易后难,逐步扩大保险面,促进林业生产经营者做好防灾防损工作,有效降低保险标的损失率和幅度,分散信贷风险压力,为金融机构加大林业贷款投入提供支持。要以林业企事业单位、造林大户和申请林权抵押贷款人为主要试点对象,逐步带动农户参与担保。同时,借助媒体广泛宣传森林保险的意义和知识,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投保的积极性,为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七、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协调工作机制
为做好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市政府成立丹东市林权抵押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林业工作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林业工作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林业局局长、人民银行丹东市中心支行行长、银监会丹东监管分局局长、市财政局长、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农业发展银行丹东市分行行长、工商银行丹东市分行行长、农业银行丹东市分行行长、中国银行丹东市分行行长、建设银行丹东分行行长、交通银行丹东分行行长、光大银行丹东支行行长、招商银行丹东支行行长、丹东市商业银行行长、省农村信用联社丹东办事处主任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