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2009〕25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2009年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八日
2009年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进“工业、服务业”双轮驱动战略,加快服务业发展,根据2008年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和2009年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08〕66号),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改革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加快传统主导行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扩大服务业开放合作,确保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稳步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按照“划分业态、错位发展、政策引导、集聚发展”的原则,支持东区定位为金融商务服务业集聚区;支持石岐区定位为“三旧”改造综合试验区和商业服务业集聚区;支持西区定位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重点发展休闲商业商务集聚区。
二、发展目标
2009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服务业占三次产业的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全市服务业重点项目不少于70个,其中年度建设项目不少于45个,年度完成投资不少于4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传统主导行业转型升级。
包括物流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商贸(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业等行业。加快“一港五区”和市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推动保税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业务创新,培育发展一批面向国内外市场的现代专业市场,发展壮大一批国家A级第三方物流企业,构建覆盖全国的运输物流网络,增强四大组团物流集聚区的集聚辐射能力,推动中山建设成为连接珠江口两岸、辐射粤西地区的区域性物流枢纽。加快城区益华、富华道、凤鸣路、大信等特色商圈建设,鼓励镇区建设商业中心区、特色专业街等商贸功能区,以“双进”工程为契机推动社区商业模式改造。鼓励中心商务区、商务集聚区、商圈区域内商业房地产发展,加强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动房地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商业商务发展模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