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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宗教人才五年培训规划》的通知

  到2010年,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总量达到800人左右,具有宗教院校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分别为:天主教、基督教达到90%,佛教达到50%,道教达到30%,伊斯兰教达到60%,其中,五大宗教教职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到2%,普通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达到5%。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人才的培养,使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现有基础上有明显提高;逐步建立一套系统、高效的宗教人才培训体系和培训机制;宗教团体领导人才、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才、中青年宗教人才的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新时期宗教工作的需要。
  --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目标:2010年达到200名左右,新进入宗教团体领导班子人员原则上要具有宗教院校或普通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建设一支综合素质更加优良、年龄结构更加优化、学历层次明显提高、宗教学识更有造诣的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后备人才队伍。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目标:2010年,达到300人左右,具有宗教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达到40%,普通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达到5%。建立一支基本掌握现代管理知识,懂经营、善管理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才队伍。
  --中青年宗教人才队伍发展目标:2010年达到600人左右,具有宗教院校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达到45%,具有普通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达到6%。建立一支与新时期宗教工作相适应的数量适当、素质较高、结构优化的中青年宗教人才队伍。
  三、培训方式
  --以提高宗教人才综合素质为目标,办好各种主题培训班。主要采取暑期学习会、双月学习会、座谈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培训,每年计划安排200人次。
  --以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轮训为目标,充分发挥宗教院校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主阵地作用。主要采取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等方式培训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团体每年要计划安排10人左右到各宗教院校(包括宗教团体自已举办的一年制以上的各种教育培训班)学习深造;重庆佛学院每年要举办一至二期寺院住持、当家培训班。五年内将宗教教职人员轮训一遍。
  --以培养宗教后备人才为目标,每年举办一期宗教后备人才培训班。对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培养,使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有充足的后备人才队伍。
  --以增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抓好联合办学、外出考察、离职进修、聘请专家授课等多种方式的培训。继续支持宗教团体与普通高等院校联合举办高级管理人才论坛和各类现代管理高级研修班;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创造条件开办各类培训班,有针对性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专业培训。力争5年内,基本上缓解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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