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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民宗委“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和《市民宗委巩固和扩大学习整改活动成果方案》的通知

  责任领导: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晓波
  责任处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2006年12月22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2:制订市民宗委年度工作计划时主动征求区县(自治县)和市级宗教团体意见;进行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意见;民族宗教业务处室每年1-2次征求民族宗教界人士对处室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领导:宗教工作由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洪道元,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实再负责;民族工作由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杰锋负责。
  责任处室:民族宗教业务处室负责落实
  整改时限:2007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对照大力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观念的要求,查找出的在部门利益、单位利益至上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针对“片面认为民族宗教工作只要‘不出事’就是成绩,没有很好地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认真思考和谋划,对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如何服从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民族宗教工作的独特优势,将民族宗教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问题重视不够,研究不多,缺乏有效的对策,存在就民族宗教工作而单纯抓民族宗教工作的现象”问题的具体整改意见。
  长期努力方向:牢固树立民族宗教工作服从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观念,自觉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近期整改事项:明确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具体任务,把民族宗教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去。
  整改目标:解决部门利益、单位利益至上的问题,克服就民族宗教工作而单纯抓民族宗教工作的现象,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整改措施1: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十一五”规划,集中1亿元资金支持渝东南民族地区新建、改(扩)建5所区县级医院、8所乡镇卫生院、4所普通高中和2所中等职业技能学校;制定民族乡特色产业发展和劳动力转移指导意见,帮助民族乡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务经济;支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乡双坝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市级示范村建设。
  责任领导: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杰锋
  责任处室:经济处负责,文教处参加
  整改时限:“十一五”期间
  (五)针对“缺乏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片面理解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从而助推了单位利益、部门利益、个人利益思想的膨胀,如何服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需要,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不够”问题的具体整改意见。
  长期努力方向: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去研究并摆在恰当的位置,妥善处理维护民族宗教界权益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引导民族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为构建和谐重庆作贡献。
  近期整改事项:在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宗教政策遗留问题、解决城市规划建设特别是旧城改造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等宗教房产问题时,既要依法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又要服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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