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全市高等学校秋季开学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渝教办函〔2008〕15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成人高校: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重庆市《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战略合作协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08年秋季高等学校开学工作,切实保证2008级新生顺利入学,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和有关成人高校秋季开学准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校园、校舍(含教室、实验室及实训基地、图书馆等教学设施的情况)、学生运动场馆及其它体育设施的情况;
(二)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及图书资料配备情况;
(三)师资队伍的配置(含兼职或外聘教师的情况)及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与落实情况;
(四)后勤保障情况(学生宿舍、食堂、用水用电及其它生活后勤设施的保障情况等);
(五)新校区建设过程中新建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和完善管理措施情况;
(六)新生入学报到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尤其是建立新生(含地震灾区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以及助学措施等准备情况;
(七)成人(继续)教育办学准备情况。
二、检查范围
检查分学校自查和市教委抽查两种形式。检查范围将覆盖全市所有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对重庆传媒职业学院、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将进行重点检查。
三、时间安排
学校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结束。市教委组织抽查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本着对学生、家长和社会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秋季开学工作。检查要进课堂,了解教学情况;要进食堂,了解后勤服务保障情况;要进操场,了解学生体育锻炼开展情况。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针对开学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千方百计保证新学期开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