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制定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
现将今年重点工作任务通知如下,请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目标、完成时限、主要措施),3月上旬送委党组会议审定实施。
一、以三个机制建设为核心,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取得新进展。(牵头领导:刘杰锋,责任处室:民族处)
二、建立民族地区老人关爱基金,力争实现民族地区特困老人全履盖(提交党组讨论前必须与市工商联等部门协调一致)。(牵头领导:刘杰锋,责任处室:经济处)
三、大力推进地方民族立法,力争石柱自治条例进入市政府审议,推进一个自治条例的起草论证。(牵头领导:刘杰锋,责任处室:政法处)
四、推进“十一五”重点民族项目建设,促进惠民政策的落实。(牵头领导:刘杰锋,责任处室:经济处)
五、力争完成民族经济文化(歌、舞、建筑)影像资料收集。(牵头领导:刘杰锋,责任处室:文教处)
六、全面开展市级宗教团体、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科学管理年活动”。(牵头领导:洪道元、吴实再,责任处室: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七、完成宗教人士五年培训计划年度培训目标。(牵头领导:洪道元、吴实再,责任处室: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八、继续推进涉外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牵头领导:洪道元、吴实再,责任处室: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九、改进机关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牵头领导:周晓波,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十、积极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全面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管理、两级责任制;继续深入整顿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乱塑宗教造像;大力推进伊斯兰教的解经工作、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天主教的民主办教、佛教的人间佛教思想建设、提高道教的信仰层次;确保奥运会期间宗教稳定。(牵头领导:洪道元、吴实再,责任处室:宗教一处、宗教二处、民间信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