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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节俭市民宗委机关经费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节俭市民宗委机关经费方案的通知


本委各处室:
  《进一步节俭市民宗委机关经费方案》已经委党组2008年第13次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进一步节俭市民宗委机关经费方案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节减公用经费支援抗震救灾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达到节约5%的公用经费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结合本委实际,特提出进一步节俭市民宗委机关经费方案。
  一、严格控制会议
  凡涉及经费支出的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不开;确有必要召开的,应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会期,其会议方案及经费预算事先报委主要领导或委党组审定后实施。
  二、严格控制会议地点
  本委主持或牵头召开的各种会议,原则上在委机关会议室召开。确需到宾馆、酒店召开的,由承办处室提交主任会或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基本满足会议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就地、就近和竞价比较的原则,选择不超过三星级标准的宾馆、酒店召开。会场布置不摆放鲜花、不做空飘、不做拱气门、不发笔记本、签字笔、文件袋,规模较小的会议不制作“会议手册”等。
  三、严格控制考察学习经费
  除上级机关下达指令任务外,2008年,不安排委机关干部出国(境)考察学习;严格控制国内学习考察,重大考察项目必须经委党组讨论决定。
  四、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
  坚持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车辆定点停放。下班后及双休日,未经调度,车辆不得随意动用。按月张榜通报各车辆当月出勤、行驶里程及油耗情况。车辆维修坚持送修申请、技术审核措施,避免不当维修,尽量节省维修费用。
  五、严格机关日常经费支出
  (一)严格执行定点接待和接待标准。除接待国家有关部委来渝领导外,其他各种公务接待在本委定点酒店、餐馆接待,并精简陪餐人数(每餐2-3人)。一般公务接待,餐中不消费高档酒水,不消费香烟。
  (二)继续坚持节水、节电、节约办公耗材。做到保持用水器具完好,不长时间放水冲洗物品和跑、冒、滴、漏,节约用水;下班后注意关闭办公室各种耗电器材,公共照明区域隔盏开灯,节约用电;双面使用纸张,少用或尽量不用签字笔,尽量避免草拟文稿多次重复打印,节约办公耗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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