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支持民族地区建设10个产业化龙头项目,帮助民族地区提升产业支撑力。
--坚持以人为本的开放理念,支持民族地区改造10所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推动民族地区人才素质建设。
--加强民族地区贫困乡镇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族地区修建10个乡镇卫生院,提高公共卫生保障能力。
--加强民族文化保护工作,支持民族地区重点建设10个民族文化保护项目,推动民族地区繁荣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指导宗教团体建设10个管理科学、活动规范的示范宗教活动场所,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创新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支持重庆民族博物馆、重庆西藏中学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促进其发挥积极作用。
三、努力助推民族地区扩大开放和加快发展
(一)改革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式
总结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改革的经验,改革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其服务民族地区开放和发展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规划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投向改善开放环境、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等领域,集中资源支持优势项目。完善专项资金拨付方法,实行对建设项目的直接拨款、贷款贴息等方式管理专项资金。加大对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逐步推行项目审计制度。健全完善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项目立项评审机制、招标投标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二)积极帮助民族地区扩大招商引资成效
切实掌握民族地区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和三峡库区移民政策的范围、内容和执行情况;切实掌握民族地区林业、矿产、水能等自然资源的储量、分布和利用情况。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民族地区政策洼地、资源高地与市场资本的结合点,组织项目推介、投资考察等活动,协调各方力量为民族地区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创造条件,帮助民族地区在承接本轮产业转移中获得更大的成效。认真做好签约项目的深度追踪,努力促进签约项目及时落地建设,尽快投入生产经营。
(三)支持民族地区利用民俗文化发展旅游经济
推进民族文化保护工作,完成渝东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建筑、歌舞、曲艺、民俗等传统文化影像资料的拍摄和制作,建立民族文化典藏与展示多媒体平台。研究分析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规律、途径和形式。积极配合民族地区和文化、旅游等部门推进民族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使其更好地服务民族地区扩大开放。
(四)建立促进开放和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