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服务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建设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民宗委(局、办),市级各宗教团体,本委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不断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积极服务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建设,经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民族宗教工作服务扩大开放的重要意义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市工作格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了全市和谐的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为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同时,面对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的新形势,面对“解放思想、扩大开放”的新要求,我市民族宗教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如何跳出传统思维定式、传统工作方法,对助推民族地区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不够、作为不大;对如何正确处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服务对外开放的关系研究不多、探索不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工作作风、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扩大开放的要求。
实现“314”总体部署,进一步扩大开放,是全市上下的共同使命。民族宗教工作服务扩大开放,是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和水平的需要,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的需要。我们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积极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坚定不移地服务扩大开放,不断增强民族宗教工作活力,切实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二、民族宗教工作服务开放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为总纲,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把民族宗教工作作为促进民族地区扩大开放和加快发展的助推器、帮助民族宗教界排忧解难的服务站、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宗教和睦稳定的纽带,积极维护和谐、服务开放、促进发展,为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奋斗目标
按照“维护和谐、服务开放、促进发展”的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丰富民族宗教工作内涵,创新服务开放和发展的活动载体,使我市的民族宗教工作与扩大开放相适应,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力争走在全国前列。到2012年,实现以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