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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重庆市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组建集团的批复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重庆市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组建集团的批复
(渝供发〔2008〕77号)


重庆市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组建市烟花爆竹集团公司的请示》(渝烟爆文〔2008〕27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组建全市烟花爆竹集团,请你公司严格按照《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化经营实施方案》(附后),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实现规范经营、规模经营、安全经营的目标。

  附件: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化经营实施方案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化经营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市烟花爆竹近几年的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建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一)组建原则:

  1、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2、资产重组、资源整合;

  3、互惠互利、厂商共赢。

  (二)组建目标:

  产权明晰、实力强大;市场统一、经营规范;资源共享、产业发展。

  (三)组建办法:

  市烟花爆竹公司和各区县烟花爆竹公司在现有资产基础上,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评估,明晰股权和债权债务,对资产进行有效整合,按照《公司法》成立集团公司。区县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仍为独立法人,统一冠集团名号,受集团委托经营。

  市金煌公司参照市烟花爆竹公司与各区县公司的运行模式,整合公司本部和各区分公司,作为集团参股公司纳入集团公司范畴。

  二、实施集团化经营的主要措施

  (一)规范运行,扩大连锁配送额度。

  1、组建配送公司,保证配送需要。组建由集团公司绝对控股的重庆市渝庆烟花爆竹连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送公司),全面负责全市烟花爆竹采购、配送、销售、储存等业务。配送公司为集团控股子公司,是集团公司核心业务运作机构,在用人、决策、核算和经营体制上实行灵活有效的办法,以保证配送业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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