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严格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28、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的《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试行)和主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辽政法发[2006]16号)的通知精神,10月底前健全和完善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进行立卷归档检查。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9、建立对媒体曝光违法行政案件由政府监察机关和法制工作机构督查处理制度。2007年12月底前制定《丹东市媒体曝光违法行政案件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30、为增强行政机关领导的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2007年10月底前制定《丹东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规定》。对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率要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
  31、加大我市各类侵占土地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做到立案率和查处率100%;信访接待率和答复率100% ,结案率95%。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2、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制度。2007年6月底前修订和完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更加规范化。
  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及公示工作。8月底前以城建系统为试点单位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及公示,以此带动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建委
  33、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完善有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程序和制度。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辽宁省行政复议规定》,在2007年7月底前对我市原有的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