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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市临港产业园区规划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完善临港产业园区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5、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扩大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重大或者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草案,要通过举行听证会、向社会公告等形式,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2007年8月底前要完成《丹东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6、规范和强化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及政府部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2007年5月底前健全和完善《丹东市救灾救急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7、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建设。8月底前制定出《丹东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应对边境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8、规范和强化政府对人防应急工作管理,促进全市形成统一指挥、综合协调有力,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在2007年10月底前健全和完善《丹东市城市防空袭预案》和《丹东市预防空袭人口疏散处置预案》及相关制度。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9、建立部分农业预警应急机制。7月底制定重大植物疫情社会性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有关农业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动监局
  10、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8月底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丹东市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实施细则》,清理开发企业未确权房屋,纠正部队建设住宅房屋违规发放的个人产权证,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政府依法决策的水平
  11、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2007年10月底前制定《丹东市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12、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年内在市、县(市)区信访部门建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构,代表同级政府对信访人请求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依法进行复查复核处理。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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