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健康教育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粤卫〔2009〕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省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工作,确保群众身体健康,我厅制定了《广东省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健康教育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引》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工作。
附件:1.《广东省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健康教育工作指引(试行)》
2.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要点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广东省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健康教育工作指引(试行)
健康教育是预防控制传染病大流行经济和最有效的措施。为降低流感大流行的危险性,有效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依据世界卫生组织《国家流感大流行计划指南》、《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和省卫生厅制定的《广东省流感大流行卫生应急预案》,结合近期卫生部下发的《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和暴发疫情处理技术指南(试行)》和《甲型H1N1流感预防干预措施应用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目的
通过有组织地开展大众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增强广大群众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意识与能力,提高心理防护能力,科学地防控甲型H1N1流感,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积极准备、提高能力、及时预警,明确责任、部门协作、反应迅速、群防群控。
三、工作指引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控健康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省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应对工作。省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彭 炜 省卫生厅副厅长、省中医药局局长
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