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内业整理和面积量算
1、根据外业调查的情况,对调查区的名称、地块序号调整确认,并检查工作底图、调查表、土壤样本标识是否对应。
2、整理工作底图,确定入库地类,将项目调查区范围及每一地块界线以红线准确圈注,并标明地块编号。
3、面积量算:单位为亩,精确至0.1亩。
4、面积统计:调查区面积等于各地块面积之和,地块面积等于各图斑面积之和(应剔除的图斑面积除外)。
五、填表说明
(一)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表。每一项目调查区填报一张表,每一片块填一栏。
1、项目调查区名称:采用乡镇名+村名或地名。
2、图幅号:用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的图幅号,采用国际标准分幅或海南分幅均可;如跨图幅,应分别填写所涉及的图幅号。
3、耕地后备资源类型:依据《海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补充规定》等规定进行地类变更后,填写可储备入库的地类。按可开垦荒草地I
1、其他可开垦土地I
2,可整理其他园地II
1、可整理草地II
2、其他可整理土地II
3,废弃压占破坏地Ⅲ
1、自然灾害损毁地Ⅲ
2的代码标示,如可整理其他园地只在类型栏中标明“II
1”即可。各类林地,包括迹地均不得纳入。
6、权属单位名称:具体的权属单位,一般填到村委会一级,如某某村委会、某某农场等。县级以上农、牧场等国有企业范围内的土地为国有,其余为集体。
7、面积:将调查圈定的范围,采用计算机进行面积量算;或采用GPS测量面积。
8、土层厚度:可从已有的人工或自然形成的土层断面量取,或每片块挖1-2个有代表性点,测量土层厚度。如土层厚度>0.5米,可直接填写>0.5米;不足0.5米的,另抽查1-2点。平均可耕作土层厚度
9、土壤质地:按《土壤质地鉴定指标》(见附件)确定土壤类型,并“按外业调查及要求”中的有关要求采集土样。
10、通过采样化验测定土壤酸碱度、有机质含量。
11、灌排条件:项目区内或周边应有地表水或可利用的地下开采水,地势地貌有利排涝。
(二)市(县)耕地开垦项目库面积汇总表。每个市县将调查结果按表要求进行整理汇总。
六、市县需提交的成果
(一)数据表。上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表;耕地开垦项目库面积汇总表,汇总表按国有、集体类型分别统计。
(二)图件。1:1万或1:5千比例尺变更地类后的规划图、影像图,每一项目一套图。
附表:鉴定土壤质地指标
质地类别
| 在手掌中研磨时的感觉
| 用放大镜或肉眼观察的形状
| 干燥时的
状态
| 潮湿时的状态
| 揉成细条时的状态
|
砂土
| 有砂粒感觉
| 几乎完全由砂粒组成
| 土粒分散,不成团
| 流砂不成团
| 不能揉成细条
|
砂粉土
(砂壤土)
| 不均质,主要是砂的感觉,也有细土粒的感觉
| 主要是砂粒,也有较细的土粒
| 土块用手指轻压后,易碎
| 无可塑性
| 揉成细条时裂成若干小段
|
粉土
(轻壤土)
| 不均质,有相当量的粘质粒
| 主要是砂粒,有20~30%的粘土粒
| 用手指破坏土块需用较大的力
| 可塑性物
| 揉成细条时易裂成小瓣
|
粉壤土
(中壤土)
| 感到沙质和粘质,土粒大致相同
| 还能见到砂粒
| 用手指难于破坏干土块
| 可塑
| 能揉成完整的细条,将其弯曲成圆圈时裂成小瓣
|
粘壤土
(重壤土)
| 感到有少量砂粒
| 主要有粉砂和粘粒,砂粒几乎没有
| 不可能用手指压碎干土块
| 可塑性良好
| 易揉成细条但在卷成圆环时有裂痕
|
粘土
| 很细的均质土,难于磨成粉末
| 均质的细粉末,没有砂粒
| 形成坚硬的土块,用锤击仍不能使其粉碎
| 可塑性良好,呈粘糊体
| 揉成的细条易卷成圆环,不发生裂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