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展农民流通合作组织,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支持各类农产品营销协会、运销大户、经纪人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开展“农商对接”活动,进一步健全农村市场供求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县域商业和基层供销社自身优势,引领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和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培育20个农村流通合作组织,重点支持10个管理标准规范、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效益明显的农产品营销协会。
4、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建设以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销售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构建便捷高效、卫生安全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加强农产品集贸市场的经营环境和设施的改造,大力发展放心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绿色环保产品的销售专区、专柜、专卖店。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农副产品批发、零售企业开展绿色市场认证,争创“全国绿色市场示范单位”。
(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形成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机制。
1、培育发展新型消费热点,营造浓郁的商业氛围。围绕汽车、住房、家电、计算机、手机、婚庆等新兴消费热点,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营销活动。扩大农民旅游和服务消费,促进文化、体育健身消费。拓展信贷消费的领域与规模,推动多种形式的信用消费,普及现代消费支付方式。
2、优化业态布局结构,建设繁荣有序的现代化流通服务业。全面实施市、县(市)商业网点规划,依法规范、优化配置城市商业空间布局、业态结构,为投资主体提供明确的市场导向,促进商业网点建设均衡、有序、健康发展。
3、大力发展社区商业,深入开展商业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双进社区”工程。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确定县(市)区级政府为社区商业规划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制定社区商业总体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目标,结合城市老区改造和新区建设,通过市场化运作,整合、改造和优化现有商业网点,完善、创新和提升服务功能。要建立社区商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成立以分管商业工作领导为组长的社区商业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对开办社区服务型商业经营项目,要简化审批手续,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争取到“十一五”末期,全市创建基础设施配备齐全、形态模式基本合理、服务功能比较完善、政策扶持到位的规范化商业示范社区20个,整合、改造和建设商业服务网点100个,初步完成我市社区商业改造和建设工作,建立起基本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和服务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对达到“双进社区”标准的商业示范社区由市政府给予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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