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丹政发〔2007〕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07]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丹东老工业基地振兴,全面推进商贸重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发展流通服务业
(一)流通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导型支柱产业,是衡量地区综合竞争实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推进流通服务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丹东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迫切需要;是扩大需求、满足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保障消费安全的重要任务;是活跃城乡市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工业强市、商贸重镇、旅游名城、人居佳地”战略目标协调、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加快推进流通服务业发展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流通服务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业态先进、方式现代、行业齐全、功能完善、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产业体系。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科学地确立了把我市建设成为“东北东部现代化沿海港口城市”的城市定位,提出了“工业强市、商贸重镇、旅游名城、人居佳地”四大奋斗目标,为我市流通服务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流通服务业呈现快速发展势头。2006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38.2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全市在《商贸重镇建设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指导下,流通服务业正在向深层次、宽领域、高水平方向发展。但是,我市流通服务业在规模、现代化程度、流通设施、管理方式、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战略,都要求我们把大力发展流通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作为地区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增加社会就业的主要途径。因此,促进流通服务业的繁荣和发展是当前全市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二、流通服务业发展目标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