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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鞍山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调整鞍山市再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鞍山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调整鞍山市再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9]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和加快全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鞍山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再生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对鞍山市再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鞍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
  孙春山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忠哲    副市长
  副组长:
  杨守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凯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韩 义    市财政局局长
  孙慧芳    市人事局局长
  马晓平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王新建    市卫生局局长
  王 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
  丛 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新举    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姜洪潮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素华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战志平    市政府研究室副局级调研员
  赵云龙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 军    市编委办副主任
  宋国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宫毅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依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连昌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赵 丹    市卫生局副局长
  金玉华    市物价局副局长
  艾晓宇    市总工会副主席
  葛利亚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议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杨守涛(兼),办公室副主任:刘新举(兼)、赵丹(兼)、刘依椿(兼)、张连昌(兼)。
  二、鞍山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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