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洪口水电有限公司驻福州办事处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洪口水电有限公司驻福州办事处的批复
(闽经贸协作〔2006〕358号)


福建洪口水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福州办事处的报告已悉。经研究,同意你司在福州市设立驻福州办事处。陈昭财同志任办事处主任,办事处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10层,电话:0591-87092781、87092782。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