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漳州市龙文拍卖行有限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89号)
漳州市龙文拍卖行有限公司筹备组:
我委于2006年7月10日收到了你们关于成立漳州市龙文拍卖行有限公司的申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
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拍卖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经审核,同意李金福、林清山共同出资成立漳州市龙文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漳州蓝田开发区宝盛电子(漳州)有限公司前平房1-4号;法定代表人:李金福;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经营范围:拍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拍卖的物品和财产权利;经营方式:服务。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你们于2006年8月5日前到我委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有关证照后,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拍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