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9〕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就业,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照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23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民计民生工作集中突破的总体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充分认识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不断加深,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也受到一定影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正确分析和把握当前形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对策措施,把做好农民工工作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六次全委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民计民生工作集中突破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突出重点,真抓实干,使农民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努力扩大农民工就业渠道
农民工工作,核心是农民就业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服务,及时收集和发布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继续推动劳务输出由体力型向技能型、由短期临时型向长期稳定型、由分散自发型向有组织规模型、由省内为主向省外为主、由促进农民增收向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转变,全面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率、培训率和稳定率。大力实施“稳东进西”战略,在继续稳定东部沿海地区劳务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开拓西部地区劳务市场;大力实施“保二增三”战略,在继续保持和扩大第二产业务工规模的基础上,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家政服务、商业流通等第三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转移;大力实施“岗位提升”战略,通过强化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农村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能力。要大力宣传、推介有特色优势的劳务输出工种,加强“劳务品牌”建设,走“以品牌占市场,以品牌促就业”的路子。要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支持,真正落实职业介绍补助资金,充分调动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的积极性,发挥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在劳务输出中的积极作用。围绕果品、蔬菜、中药材、草畜等特色支柱产业的发展,加快和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的有效转移。以小城镇建设为核心,努力增加小城镇吸附劳动力的功能。通过规范煤电、矿山等吸纳农民工数量大的企业用工行为,促进本地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加强与平定高速、西长凤高速、西平铁路和天平铁路等重点项目单位的沟通联系,动员项目业主尽量使用本地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