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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的通知

  根据商务部的工作部署,2006年,省经贸委将在总结完善2005年示范社区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工作。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要加强对本地2005年度国家、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动态管理和跟踪指导,做好2006年度本地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省经贸委今年将在全省确定一批省级示范社区,从中向商务部推荐申报3个国家级示范社区,同时要评选创建一批社区商业示范企业和示范店。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要高度重视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和示范店的创建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真正把具有先进示范作用的典型树立起来。省和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由所在地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组织推荐,报省经贸委审定,每个设区市至少推荐2个以上社区。各设区市申报省和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申报表(1、2、3)、推荐材料(含社区商业规划(图)及说明,社区商业建设的工作报告或典型材料介绍,附相关图片、照片、证书等一式两份)与本市社区商业发展推进方案请一并于8月31日之前报省经贸委。去年部分设区市已向我委推荐的社区只需重新申报名单和示范工作进展情况,不需重新申报上述材料。

  各设区市在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委沟通。

  联 系 人:省经贸委商业发展与市场建设处 马国武
  电  话:0591-87816940
  传  真:0591-87801017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省政府大院8号楼(350003)

  附件:1.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报表(1、2、3)
  2.福建省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实施方案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

  (表1)

社区名称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

示范

理由

□本地区具有示范作用

□有明确的社区商业规划

□出台了促进社区商业建设与发展的相关政策

□其它(请附具体内容)

 

主要

示范

方向

□社区商业规划科学合理

□社区建设标准可操作性强

□网点齐备,业态结构合理

□网络化、便利化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

□健全的社区商业管理与促进机制

□其它(请附具体内容)

拟达

示范

效果

 

 

                     年 月 日

地市级

商务部门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省级商务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商务部评审专家组

评审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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