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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本规划按照国民经济分类,以服务业为对象,提出了2006-2010年山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本规划将用于指导“十一五”期间我省服务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1 编制说明

  1.1 编制目的

  1.1.1 满足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需求,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

  1.1.2 加快我省服务业现代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促进传统服务业升级,实现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1.1.3 以服务业国家标准为主体,配套建立适合我省服务业发展实际需要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科学适用、重点突出的山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体系。

  1.1.4 为“十一五”期间服务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和服务标准化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1.2 编制基本原则

  1.2.1 科学合理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原则,以服务业的服务活动为主要划分依据,在确定标准项目时既考虑目前发展较为成熟的行业,又对新兴服务业具有指导意义。

  1.2.2   协调统一

  规划应体现结构合理、与国家、行业标准互相协调、互为补充,有利于标准的推行和实施。

  1.2.3   重点突出

  以消费者关注和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重点,以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和引导行业发展为出发点,积极推广先进经验,提高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1.3 编制依据

  1.3.1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3.2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1.3.3 全国服务标准2005年-2008年发展规划;

  1.3.4 山东省“十一五”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

  1.3.5 GB/T 15624-2002《服务标准化指南 第1部分 总则》;

  1.3.6 GB/T 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1.3.7 有关服务业国家法律、法规;

  1.3.8 国家、行业服务标准。

  1.4 编制主要范围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服务业共包括了15个门类、48个大类、181个中类、335个小类。这次编制《规划》的领域主要包括: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4个门类。

2 我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2.1 我省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现状

  自2003年起,我省积极推动服务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目前已批准发布《照相业服务质量等级》、《商业零售业态》、《连锁商业零售业商品质量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餐饮分餐服务规范》、《旅游餐馆星级划分与评定》、《美容美发服务质量规范》等7项地方标准。同时组织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一批服务规范在当地组织实施,涉及城市供热管理、保险业服务规范、洗染业服务质量、美容美发业服务质量要求等共5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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