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测绘局关于印发《全省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的通知
(赣测发[2007]8号)
各设区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测绘局行管司《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测管函[2006]26号)要求全面实施测绘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一事,我局对全省测绘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经统计,全省共有500余位测绘行政执法人员需配发测绘行政执法证。为做好我省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现将《全省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测绘局
二○○七年二月六日
全省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规定,我省要实施测绘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旨在推动我省建立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测绘行政执法队伍。根据国家测绘局行管司《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测管函[2006]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将制定全省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内容
1、培训对象。申请领取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行政执法证》人员。
2、培训内容。分通用法律和专业性法律两块。通用法律法规包括:《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专业性法律法规包括《
测绘法》及其配套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