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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龙政电〔20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9年春运工作从1月11日开始,2月19日结束,为期40天。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让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重要物资正常运输,现就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整个春运工作中,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促使参加春运的企业和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危及交通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严重交通事故,高速公路、国省道不发生两小时以上的交通阻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交通部门具体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组织工作,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方案,及时掌握春运动态,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春运工作,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对春运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报省春运办。

  公安交警和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和业主对大、中型客车的运行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未依法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不得安排参加春运;在一年内要报废的客运车辆,不得从事长途客运。对大、中型客车驾驶人2008年以来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分情况,集中转递客运企业,督促客运企业不得允许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主要以上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员从事春运。

  交通运管部门要按照 “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的监督。

  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入地做好治超工作,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维护公路完好畅通,一旦出现交通拥堵,坚持保畅优先的原则;加强对病害桥梁的监测和维护,对出现险情和损坏的路段及时抢修,对事故多发路段要按规定补齐安全防护设施、标志标线等;道路建设无法在春运期间完工的路段,春运前5天一律停止施工,做好现场清理,并设立醒目的警示(警告)标志,保证道路畅通;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严禁超载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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