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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杭州市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五年(2008-2012)培育计划(瞪羚计划)的通知

  2.加大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与奖励。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凡经省、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推荐,国家发改委审核批准,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担保、再担保机构,其担保或再担保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二是建立健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为提高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各地也要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给予一定的创业资助和风险补偿。三是完善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办法。要研究完善评级体系和评级指标,每年对全市的担保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考核,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在工程担保的资格审批、担保机构补偿资金的审批等方面,充分发挥信用评级的影响力。四是建立相关奖励制度,引导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力度,对积极参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担保金额较高、风险防范效果好的担保机构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3.筹建市级政策性再担保机构。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在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经费,作为成立再担保机构的首期资金,并积极争取社会资本金参与,今后再逐年增加资本金。由再担保机构为担保机构提供政策性再担保,以有效缓解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提高担保机构的运营能力。
  4.设立政府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采取阶段投资或跟进投资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我市中小型企业,解决企业特别是初创期企业的融资问题。引导基金将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知识型服务业、高效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推进我市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和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设立中小企业百事通114服务平台。一是开通服务热线。与电信运营商共同建立中小企业百事通114服务热线,及时、准确、详细地解答中小企业在政策扶持、企业管理、财务金融、市场拓展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二是开设服务窗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中小企业服务窗口,通过集中服务的形式,方便中小企业申报并享受市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三是开展上门服务。在热线服务平台和窗口服务的基础上,对通过上述形式难以解决的中小企业经营与发展难题,组织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各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上门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2.加快推进中小企业“386”上网工程。在2007年完成65个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和15个试点乡镇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上网工程的培训教材,联合更多的信息服务运营商和中介机构,遴选优质的培训师队伍,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上网工程,确保实现“3年时间使全市80%的中小企业即6万多家中小企业上网”的目标。同时要做好深化服务工作,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其他参与上网工程服务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对企业培训的善后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切实提高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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