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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教育工作提出建议落实意见的报告


  四是要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做好中小学绩效工资改革与规范教师津贴补贴的衔接工作,推动绩效工资的平稳实施,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规范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教代会在构建和谐校园中的应有作用。深化校务公开工作,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贯彻《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五是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积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适当提高中小学校中、高级教师的结构比例,尤其是对边远山区中小学校给予一定倾斜。进一步指导学校做好《龙岩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聘任评价标准》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力求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客观、全面、准确的评价,确保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老教师”(指:已聘过中、高级教师职务,在教育系统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教育系统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实行不同于中、青年教师的扣分制的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合格者,在其所在学校的岗位职数限额内予以聘任;进一步研究、探索对达到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周岁以内或工作年限满30周年,已聘任过高、中级教师职务,考核合格,但因学校岗位数的限制而落聘者的教师群体的聘任政策(如下达临时过渡岗位职数等),以稳定教师队伍,鼓励教师终身从教、安心从教。

  五、落实教育惠民举措,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要旗帜鲜明地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把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摆到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

  一是要进一步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全面推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免费营养早餐工程”,全面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住宿费。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好各级政府应承担的“两免一补”经费。加强对学校资金使用的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确保“两免一补”经费及时足额“到校、到人、到肚子”,实现应免尽免、应补尽补。

  二是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以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就读公办学校为主”的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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