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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粮食局等单位关于龙岩市2009年各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到市内产区建立优质粮生产基地,开展优质粮订单生产、收购,支持种粮农民增产增收。国有粮食企业要继续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随行就市积极收购农民的余粮。各地要积极鼓励其他有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者入市收购。

  二、我市各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的具体意见

  (一)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解

  2009年我市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为92000吨,其中,20000吨由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分别委托上杭有关粮食购销公司收购10000吨、连城县粮食购销公司收购8300吨、长汀县粮食购销公司收购1000吨、永定县粮食购销公司收购700吨;50000吨由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含其授权的省饲料工业公司、省闽粮购销公司,下同)分别在上杭县直接收购23000吨、长汀县直接收购24500吨、武平县直接收购2500吨;市级轮换8800吨分别委托上杭县收购3800吨、长汀县收购2000吨、连城县收购2000吨、武平县收购1000吨;各县(市、区)安排储备粮轮换13200吨。各县(市、区)要在4月20日前,按照余粮多少以及去年订单完成情况,将我市各级储备订单收购计划分解落实到本辖区有关产粮乡(镇),并抄送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农发行龙岩分行。

  (二)储备订单粮食落实到户工作

  各乡(镇)、村按照分解下达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品种和数量,在今年5月底前将订单收购数量全部落实到种粮农户,并与种粮农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订单收购合同(格式同去年)一式三份,县(市、区)粮食购销公司或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种粮农户、县(市、区)财政部门各执一份。在签订订单粮食收购合同的同时,发给农民“售粮卡”。

  (三)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方式

  市财政局按照有关县(市、区)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数量,6月底前将省市直补资金相应分解并拨到有关县(市、区)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在粮食上市收购时,有关县(市、区)粮食、财政部门(含乡镇财政所,下同)在县(市、区)粮食购销公司或省储备粮管理公司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时,凭售粮农户的“售粮卡”、订单收购码单(直接补贴款联),将每50公斤10元的直接补贴款,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一次性兑现给农户。要切实保障补贴资金真正补到售粮农户手中,具体发放方式由当地政府确定。

  (四)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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