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就业岗位大征集”活动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和民间社团的作用,广泛挖掘和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大力挖掘毕业生就业岗位;各高校要把收集岗位信息作为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收集各行各业的岗位需求信息、就业信息,并及时汇总至市人事局,统一向社会发布。
六、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一)加大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力度
积极推进人才市场“四个一”工程项目建设,扩大现有市级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服务场所规模。
(二)广泛开展就业服务活动
多渠道、多形式举办专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和校园招聘会,继续办好春季、夏季全市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行业性、区域性公益专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加大招聘会举办频率,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信息。2009年开始,政府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面向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全部实行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免费入场,并为待就业2年内的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和转递服务。各级财政对为待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公共服务的人才中介机构给予专项补贴。
(三)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
加快实现县、市之间、高校间和校企间招聘求职信息共享。各级政府部门、人才中介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举办的各类招聘会的岗位需求信息和各项就业政策,要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应用系统及时汇总,由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龙岩人才网对外统一发布。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人才中介机构、各高校要统一就业信息数据标准,实现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提高就业信息服务水平。
(四)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要在办公场所设立专门面向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窗口,组建专门的就业推荐队伍为毕业生收集就业岗位信息,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和后续的人事代理服务。汇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使每位高校毕业生了解最新就业政策。各高校要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三到位”,努力实现就业指导“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纳入教学计划,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进一步推进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青年创业见习基地等活动,切实服务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将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人事部门向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