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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环县双庙等六条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环县双庙等六条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240号)


玉环县发改局:
  《关于要求审批玉环县双庙等六条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报告》(玉发改〔2009〕1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玉环县是全国13个海岛县之一,由于海岛县地少人多的独特自然因素,导致农业生产活动向山上迁徙,水土流失比较严重。为了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建设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规模
  项目包括双庙、小陈岙、福山溪、玉潭、龙溪、芳杜等六条小流域。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修建截、排水沟共计16km,沉砂池12座,拦砂坝2座,蓄水池6座,坡改梯16.7h㎡,水土保持林412h㎡,经果林102h㎡,种草202h㎡,残次林改造217h㎡,封禁治理1195h㎡。
  三、环境保护和政策处理
  请根据玉环建函〔2009〕6号文的批复精神妥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
  四、项目投资及建设期
  工程计划总投资1166万元,除申请中央资金补助外,由玉环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建设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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