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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康市三渡溪等九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康市三渡溪等九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241号)


永康市发改局:
  《关于要求审批永康市三渡溪等九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永发改〔2009〕1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近年来,永康市通过生态建设,生态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但由于长期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水土流失仍然严重。为了加快丘陵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建设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包括三渡溪、太平水源区、南大迪溪、北大迪溪、珠坑溪、李溪、乌江溪、永祥溪、洪塘坑溪等九条小流域。建设内容为:修建截、排水沟共计104.37km,沉砂池164处,拦砂坝49座,蓄水164座,坡改梯0.4 k㎡,营造水土保持林4.73 k㎡,经果林0.45 k㎡,种草4.21 k㎡,残次林改造5.30 k㎡,封禁治理40.38k㎡。
  三、环境保护和政策处理
  请根据金环建管〔2009〕15号文的批复精神妥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
  四、项目投资及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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