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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3.4.2 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印《火情动态》,分别于每日9时、17时前报国家防火办和自治区政府应急办(政府总值班室),同时抄送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3.4.3 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较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家防火办和自治区政府应急办(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通报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4 火灾扑救

  4.1 应急响应
  4.1.1 应急响应条件
  预案启动条件即为应急响应条件。
  4.1.2 应急响应行动
  (1)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通报森林火情;
  (2)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自治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出火灾扑救应急工作部署;
  (3)派出赴火场工作组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4)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掌握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5)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6)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自治区政府和国家防火办报告火情和预案启动情况;
  (7)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地请示,按照有关程序向森林扑火预备队下达增援命令;
  (8)超过自治区处置能力时,请求国家给予支援。
  4.2 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火灾发生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3 扑火原则
  4.3.1 科学扑救。在扑火战略上采取“围、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采用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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