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确保重大节日、重点时期消防安全。各地应针对建国60周年大庆、冬防、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商住楼、歌舞厅、影剧院、网吧等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供电、供水、供油、供气、车站、机场、广播电视、金融、交通、通信枢纽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单位安全自查、强化灭火疏散应急演练,确保敏感、重要时期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10.大力宣传《
消防法》。各地要坚持以宣传《
消防法》为主线,组织开展形式多种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民众和从业人员了解《
消防法》基本内容。普法部门要将《
消防法》纳入“五五”普法内容进行宣传。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地方教育课程。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电信等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开辟消防宣传专栏或专版,向社会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场所予以曝光。
11.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力度,大力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培训工作。
12.推动消防志愿者行动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推进消防志愿服务的保障机制,加强消防志愿者行动的组织领导和资金投入,将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志愿服务体系重要内容,确保消防志愿者行动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广泛开展消防志愿者“心手相连护平安”行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厂矿等单位开展消防宣传。
五、加强器材装备和应急能力建设,提升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作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