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纠风工作的通知
(浙委办〔2009〕31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基层纠风工作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中的作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基层纠风工作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统筹推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大力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公路收费以及资金监管等领域还存在较为严重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当前因国际金融危机、经济下行而引发的各类矛盾在基层不断增多,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就极有可能激化和扩大,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切实加强基层纠风工作,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明确基层纠风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
纠风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把握工作重点,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与针对性,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当前,要围绕中央宏观调控和省委“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和“企业服务年”活动,加大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力度,把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深入企业、强化服务。以“服务效能大提速”为抓手,努力建设“服务效能型基层站所”。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大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和惩治力度,全面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