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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建立陕西留坝狮子沟狩猎场的批复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建立陕西留坝狮子沟狩猎场的批复
(陕林字〔2008〕33号)


汉中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建立陕西留坝狮子沟狩猎场的请示》(汉林 字[2007]187号)收悉,经审查研究,同意昶达实业有限公司在留坝县国有闸口石狮子沟林区建立陕西留坝狮子沟狩猎场,地理座标北纬33°40′15″-33°43′26″,东经106°44′05″-106°48′11″,面积控制在1998公顷之内。该狩猎场按照野外狩猎和围栏放养狩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和经营,建成后只能向国内游客开放。请你局据此批复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核发狩猎场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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