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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县乡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做大做强“两大支柱产业”和“三个重点产业”。继续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每年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要新开工50个、投产50个、储备50个;围绕“项目建设年”活动,继续打好利用外资翻身仗;在县域内开展民营企业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县域经济整体水平;引导民营企业向股份制、股份合作制、集团化方向发展,努力使化工化纤塑料业、钢铁和有色金属加工业,装备制造及配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矿产建材业成为我市县乡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同时,增强民营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形成“以纳税高低论英雄,以就业多少看实绩”的政策导向和舆论氛围。
  (三)加快推进工业建设。积极发展工业,加快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名牌战略。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打破行政界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各的特色。“十一五”期间,按照功能,力争形成精细化工、装备制造、金属加工业等生产基地,各工业引进项目数量和实际利用外资额年均增长50%以上,经济增长速度年均达30%以上,实现经济总量翻两番。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要认真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05〕11号)中的共享税种增量返还政策,鼓励县乡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广泛培植财源,做大财政“蛋糕”,把增收的财力留在基层;要认真执行《辽宁省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辽财县〔2005〕279号)和《关于加强县乡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辽财县〔2005〕28号),促进县(市)加快发展,规范县乡财政收支行为,切实加强县乡财政管理,推进县乡依法理财,提高县域财政运行质量;认真执行《辽宁省县(市)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县〔2005〕67号),鼓励县(市)广开渠道,运用市场手段招商引资,增强县域经济整体实力。
  (二)运用财政手段,集中有效财力,扶持我市重点项目和优势项目,增强财政增收后劲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财政资金重点向我市扶持的重点项目和工业内企业倾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使工业发挥出龙头牵动作用。对重点项目和优势项目,政府除给予税收优惠和投入补贴外,还要积极引导吸引社会闲散资金,逐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形成项目投资的利益激励机制和内在市场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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