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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西宁市会展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1、组建西宁市会展公司。要充分发挥现有会展资源优势,在整合和优化配置全市现有会展资源的基础上,组建国有控股公司,并从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逐步成为西宁市会展企业的龙头。

  2、大力培育民营专业性展览企业。培育若干集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展览公司,形成西宁会展旅游产业集群和会展服务产业链,推动会展业走向市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

  3、鼓励其他市场主体参与会展业发展。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知名会展公司和大型旅游服务集团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形式,整合我市会展资源,组建新型会展企业集团,培育素质高、有实力、能在我市长期发展的各类大型办展机构,为扩大会展业对外开放,加强国际性、区域性合作创造条件。

  (四)努力拓展会展市场

  1、整合会展项目,提升会展竞争力。以建设国际会展品牌为目标,拓展现有知名会展品牌,选择有比较优势、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会展,以3-5年为一个政策培育周期,集中财力投入,滚动扶持,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永久会展品牌。积极吸引国内外品牌会展落户西宁,鼓励推动现有本地自办会展与国际展览嫁接合作,打造区域性国际会展品牌。

  2、调动各方面力量拓展会展市场,发展会展经济。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会展业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市直各部门要把开发会展市场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利用各自优势和条件,积极引进或创办相关专业会展,并努力办成长期的固定会展。各区(县)要结合当地的产业特点和文化内涵,积极招商引会,创节办展,举办各类会议、展览、节庆、演艺、赛事等活动。西宁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应积极创造条件,在同行业组织中引进国际性、全国性的专业会展来宁举办。鼓励在西宁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创造条件,组织举办全国性或国际性会议。凡在西宁举办在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要会展和品牌会展,以及有利于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发展的展会,经市会展办审核,报请市会展领导小组同意,以西宁市人民政府的名义主办。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会展行业协会是会展业的行业组织,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对其正常开展工作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在我市从事会展活动的各类会展公司、会展场馆、中介服务机构等应积极加入相关会展行业协会,以增强协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鼓励会展行业协会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加入全国和国际的会展行业组织,增强我市在国内外会展行业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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