⑸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及发票。
(五)企业改制、分立、合并后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的,除须提供(二)中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⑴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或重组的情况说明,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结构的分立与合并,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⑵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六)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可不提供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及工程业绩资料,但应提供企业具有的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正、副本。
(七)企业上述附件资料按综合材料、人员业绩材料分册装订,综合材料包括申报材料(二)中的“1、2、3、8”。所有附件资料一律使用A4(210*297mm)型纸复印,每页材料须标注页码,并附有总目录及申请说明。企业资质申报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报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申请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是其他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八)对工程监理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应保存5年。
五、资质许可实施程序
(一)企业应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申报渠道申请资质。企业材料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未经批准,所有资料不得更换、修改。申请材料不予退还。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质受理部门在接受企业申请材料后,须对企业申报的附件材料原件进行核对,确认企业申报材料与原件相符,并在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印章及核查人名章。资质受理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负责。
资质受理部门应在正式接受工程监理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以正式文件上报资质许可部门。
(三)资质许可部门应在接受资质受理部门正式文件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并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讯等方面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各专业部门的审核时限为20日。审查中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资质受理、许可部门可进行实地调查。
六、资质许可证书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实行全国统一编码。具体编码办法另行制定。专业甲级资质、乙级资质、丙级资质证书分别打印。每套资质证书包括一本正本,四本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二)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以资质证书最后的核定时间为准。
(三)企业因变更、升级、注销等原因需要换发或收回资质证书的,由资质证书许可机关负责收回并销毁。
七、监督管理
(一)资质许可变更
1、工程监理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涉及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按照资质申请渠道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涉及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企业下发任命文件后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资质许可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理完变更手续。
2、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⑴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⑷涉及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文件;涉及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
⑸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3、企业整体改制申请资质证书变更的,除提供前款第⑴、⑵、⑶条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供改制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股东大会批准决定以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除按照《规定》十五条提供变更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合并方案、合并双方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股东大会批准决定以及工商部门出具的被合并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二)资质证书遗失补办
工程监理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可按资质申请渠道申请补办资质证书,并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补办的报告
2、全国性建设行业报刊或省级(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
(三)资质证书延续
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按原资质申请渠道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行业自律文件,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注册资本金、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部门同意,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五年;对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资质许可部门应对其资质情况进行重新核定。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可受理其申请,但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的时间内资质证书失效。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由资质许可部门依法予以注销。
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延续,须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续期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注册人员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企业信用档案等相关企业信用证明材料。
(四)资质许可审验与核查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在本地区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监理企业(含外地工程监理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监管办法和监管标准,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监督管理。
2、省建设厅将对我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每年度进行定期审验。审验的重点是工程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和信用记录,审验的时间和工作要求由省建设厅每年度专门发文,统一部署。对审验不合格的企业,将对其资质条件进行重新核查。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资质证书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