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带动,争取更多国家百乡千村民生科技示范项目。
加强科技资源的集成与整合,把农村民生科技项目列入省科技攻关计划、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省可持续发展十大科技示范工程等科技计划中,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集成、转化和综合示范。统筹国家科技资源和地方科技资源,在全省不同区域共选择20个乡(镇)和50个村,因地制宜,设立省级新农村民生科技综合示范(省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集中示范和应用农村民生科技重点任务的研究成果及其他科技成果,总结和探索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技术和服务模式。市级以上农村民生科技示范(试点)达到100家左右,争取更多村镇进入国家级民生科技综合性示范与国家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
(四)创新机制,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民生科技工作。
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调动各级政府、社区、企业和农民参与新农村民生科技行动。鼓励企业开发服务农村民生的科技产品,发展农村民生产业,引导社会资源导入农村民生。把民生科技服务作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引导在农村社区成立各种类型的专业服务队。加强以大学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新兴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创建一批新农村建设科技服务示范体系。以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为基础,培育一批农村民生科技服务中介组织。以省级区域和中心地市区县域为重点,依托具有相当基础和条件的企业或科研院所,发展区域农村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中心。引导支持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或合作社,使其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健康发展。建设山东省星火科技110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促进建立农村民生科技成果信息联盟和信息共享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星火110科技信息服务系统。选取典型乡(镇),开展农村民生科技特派员、农业专家大院、专业技术协会、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等农村民生科技服务体系综合示范,推动工作重点由以前的产业服务为主向产业服务与改善民生并举转变。
(五)加大宣传,营造推进农村民生科技工作的良好环境。
充分利用现代传媒载体,加强对农村民生科技工作宣传。加强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各地促进农村民生科技工作的有效模式和做法。建立宣传阵地,报道在民生科技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和促进农村民生科技工作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