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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农村建设民生科技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农村建设民生科技行动方案》的通知
(鲁科农社字〔2008〕124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关于印发<新农村建设民生科技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08]1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114号)精神,大力推动我省新农村建设民生科技工作,现将《山东省新农村建设民生科技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新农村建设民生科技行动方案

2008年8月27日

  附件:
山东省新农村建设民生科技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关于印发<新农村建设民生科技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08]1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114号)精神,大力推动农村民生科技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民生科技是新农村建设科技工作的重点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道路。依靠科技进步改善农村民生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近年来,以科技为支撑,山东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农业产业化取得长足发展,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民生得到较快的改善。但总体看来,全省农村民生科技工作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科技支撑作用薄弱,区域发展不均衡。

  (一)农村健康卫生水平的提高迫切需要科技支撑

  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较为薄弱,简单、易用、低成本的农村医疗卫生技术和装备相对缺乏,廉价、高效、针对性强的适宜药物较少,大部分农民缺少必要的营养、卫生、健康和防疫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亟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和提高科技含量。

  (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迫切需要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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