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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的通知


  4、组织实施“促进公众健康科技行动”,构筑全民健康科技支撑体系

  重点针对我省区域特点明显的地方病、传染病和量大面广的慢性病、因累积效应和环境变异等导致的亚健康以及提高人口出生素质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热点科技问题,研究开发高技术,集成诊断、预防、治疗适宜技术,有针对性地示范推广和试点示范,提高我省公众健康的整体水平。

  5、组织实施“生物经济科技专项行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重点是开展生物炼制技术、生物催化(转化)技术、生物修复技术、生物育种技术、生物反应器大规模培养技术等在生物医药、生物环保、生物农业、生物制造和生物能源等领域的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推广,切实通过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扶持一批经济效益显著、环境污染少的生物产业科技园或企业。通过大力发展生物技术和生物经济,争取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生物产业群。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上下联动的协调机制。鼓励设区的市及县(市、区)党委政府、省级以上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设立专项资金,实施当地的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行动。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在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省的区域可持续发展。

  2.实施专项,争取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投入显著增加。从2007年起,省科技厅组织实施《山东省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专项计划。根据国家科技经费大幅度向社发领域增加的趋势,各级科技部门都要争取科技经费更多地向社会发展领域倾斜。

  3.探讨新机制,形成新模式。制定齐鲁可持续发展试验带发展规划,成立试验带战略联盟,建立共同政策体系和会商制度,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和细化行动的组织实施。实行跨区域联合、项目业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等多种形式的组织实施方式。新机制、新模式的设计和探索将作为项目评审和考核的具体指标。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行动的项目必须经过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筛选和推荐,并提供相应的政策、资金等匹配条件,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和考核。

  4.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参与,提高公众的可续发展意识,增强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决策和管理监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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