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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的通知
(鲁科农社字〔2007〕97号)


市科技局,省级以上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和《山东省科学与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促进我省社会发展科技工作,提升科技对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我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与和谐社会建设,根据科技部的规定,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决定启动“山东省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计划。现将《山东省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

2007年6月7日

  附件:
山东省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
(2006-2010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和《山东省科学与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我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与和谐社会建设,提升科技对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的规定,我省决定启动“山东省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计划。

  一、区域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科技的引领和支撑

  1、充分认识实施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的重大意义

  区域可持续发展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不断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又不超越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条件下,即满足当代人和本区域发展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和其他区域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工作,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级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国21世纪议程》,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明确做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可持续发展战略是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高度,在认真总结过去经济发展中的经验教训、逐步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规律的基础上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国家和省《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行动》,提出了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城市发展与城镇化等战略重点,将成为社会发展领域的一面旗帜,全方位推进社会发展科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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