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
(2006年7月5日 淄发〔2006〕8号)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淄博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实施《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和必然选择

  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革命力量。进入21世纪,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科技进步与创新愈益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依靠科学技术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愈益成为战略选择,科学技术作为核心竞争力愈益成为竞争的焦点。科学技术作为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内在动力,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愈益凸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把握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有关配套政策的总体要求,制定了本市《规划纲要》。《规划纲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对我市未来15年科学和技术发展作出了全面规划与部署,是新时期指导我市科学技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把自主创新作为未来发展主导战略,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核心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培育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探索和实践强化自主创新之路,初步构建起了比较完整的自主创新体系。高新技术产业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拥有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位居全省前列,具备了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础条件。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高层次创新人才缺乏、关键技术对外依赖度较高、科技投入不足、创新平台建设滞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平衡以及能源、资源、环境压力大等“瓶颈”,仍然制约着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市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战略转型期,未来15年是我市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市委、市政府决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组织实施《规划纲要》,把自主创新作为我市未来发展的主导战略,把淄博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这是我市实现“两提前、一率先”奋斗目标的必由之路,也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3.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省委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要求,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全面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立足全员创新、全方位创新、全社会创新,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实施高新技术、大企业名牌、自主知识产权带动,实现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位次前移,为实现“两提前、一率先”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