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潮州市政府关于2009年应急管理重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实施意见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加强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及时查漏补缺,充实完善预案内容,提高预案质量。至今年10月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各专项预案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预案演练。
  (二)健全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应急委成员单位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继续加强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应急工作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推进镇(街道)、村(居委)等基层组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三)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指挥协调机制建设,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形成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四)加快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即将出台《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为契机,研究制订相配套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快应急管理法制建设。〔责任单位:市法制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推进建设“一网五库”
  加强“一网五库”建设。在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联络网的同时,加大完善“五库”(救援专业队伍库、救援物资库、专家库、法规库、典型案例库)工作力度,全面掌握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不断发展壮大基层信息员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分门别类,逐一整理建档入库。〔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三、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深入开展应急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普及应急知识为重点,认真制订宣教培训方案,扎实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工作,形成“全民参与、预防为主、全力防灾”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四、全面提升“四预”能力
  (一)加强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建立和完善对各类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检查、监控等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二)加强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潮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加快预测预警体系建设步伐,落实建设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各个领域的预警预测系统,完善监测预警网络,提高应急响应速度。〔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