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强督查,整体推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适时召开调度会,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县、各区政府要结合打造市场品牌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开展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工作。
(三)验收阶段(2009年8月)。
1.初步验收。2009年8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实现联网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2.省级抽查。2009年8月底,迎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我市完成商品交易市场信用数据录入工作的抽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9-12月)。
总结经验,全面推进我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联系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和各区,市工商、地税、商务、银监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和细化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工作机制,做到机构、人员、资金和技术保障“四落实”。各商品交易市场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置专门机构开展本项工作。
(二)建立联动和责任机制。要建立相互沟通、密切配合、统一内容和标准的联动机制,确保我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适时召开调度会,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布置。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纳入市场监管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基层工商分局(所)、市场开办单位、场内经营户的教育培训,提高认识。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意义,宣传相关政策,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四)开展调查研究。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基层、市场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力争摸索出有价值、指导性强的经验和做法,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第一手材料。
(五)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对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阶段性工作情况,特别是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便于领导小组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决策,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附件: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类别和认定标准(略)